6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被罚款20万元。
时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负责人周海滨对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6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被罚款20万元。
时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负责人周海滨对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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