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5日讯 日前,帕瓦股份(688184.SH)发布公告回复上交所下发的2023年年报问询函。

帕瓦股份4月27日披露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2亿元,同比下降29.26%;实现净利润-0.97亿元,同比下降166.79%。业绩快报更正前营业收入金额为12.84亿元。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亿元,实现净利润-1.17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营收金额修正的具体原因;补充披露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别及金额、定价模式、结算方式等情况;以及分析第四季度收入与净利润大幅背离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形。

帕瓦股份表示,对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贸易类业务逐一梳理后,具体情况为帕瓦供应链从事原材料镍钴锰的贸易业务,其中原材料采购后由供应商直接向客户发货部分,帕瓦供应链在采购后并不拥有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其在交易中承担代理人的角色,对此类收入应当采用净额法核算,因此对该部分不满足总额法确认条件的销售业务修改为净额法核算,相应调减收入金额1.36亿元;同时,其存在对部分购买商品实物入库后待市场时机择机出售的原材料贸易业务,考虑到该部分原料销售符合企业自第三方取得货物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的情形,公司应作为主要责任人,应为总额法核算,相应调增收入0.23亿元。

对第四季度客户及业务情况,帕瓦股份表示,第四季度销售主要为两大客户,其向两者销售三元前驱体收入占第四季度收入的96.85%,两客户均为公司常年合作客户,主要定价模式为“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期后不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对于第四季度收入与净利润大幅背离主要原因,帕瓦股份解释称,2023年以来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跌,而公司存货中有部分为前期采购生产备货而来,结存成本单价较高,公司以期末市场售价为基础预计销售价格和计算可变现净值,将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67亿元;同时,受原材料下跌影响,且原材料价格波动传导到产品售价具有滞后性,其采购和销售价格存在错配,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毛利金额0.24亿元。

对第四季度突击销售的情况,帕瓦股份表示,2023年受碳酸锂价格剧烈下降的影响,锂电下游客户一、二季度较多观望,以去库存为主,随着三、四季度碳酸锂价格调整到位,其主要下游客户需求恢复,相应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增长。其第四季度主要客户均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已回款,不存在销售退回,故不存在第四季度突击销售的情况。

帕瓦股份年报显示,其产品结构单一,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收入占比为93.21%。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95.16%。

对上交所关注的“与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未来订单承接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帕瓦股份表示,由于前驱体企业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通常认证周期较长、认证成本较高,一旦完成认证,下游客户普遍倾向于与上游企业长期合作,共同发挥在研发、生产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因此,基于公司与行业内主流正极厂商的深入合作关系,公司在未来订单承接上具备可持续性,但具体订单数量受到市场需求、金属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据了解,前五大客户中,帕瓦股份与与客户一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战略合作协议》,客户一预计2024-2026年向公司采购前驱体产品合计不少于8万吨;与客户四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客户四2022-2024年将向公司采购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合计3万吨;与客户五签订了《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购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客户五2023-2024年将向公司采购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合计4,500吨;与客户二、客户三主要采取签署单次销售合同的模式,未签署长期业务合作协议。

帕瓦股份回复问询函:四季度收入与净利大幅背离合理 公司不存在突击销售的情形  第1张

数据显示,客户二、客户三销售金额占比合计达47.22%。

此外,帕瓦股份还就年报中资产和负债情况、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在建工程、非经常性损益、供应链管理公司等问题做了解释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