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8日丨中国新城市(01321.HK)公告,内容有关收购事项。收购事项完成后,杭州东方就收购事项向中国新城市提出诉讼。经法院调解,杭州东方、中国新城市与众安盛隆订立和解契据,且法院通知订约方有关和解契据已于2024年5月27日生效。
根据和解契据,订约方同意(其中包括):(i)向杭州东方支付人民币210百万元,并分四期支付,最后一期在2025年6月30日或前支付,有关浙江新农都22.65%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及权益归众安盛隆所有;及(ii)代价股份将会返还予中国新城市以作注销。
订约方进一步同意,于和解契据生效及支付人民币210百万元后,(i)有关收购事项的所有争议均获解决及和解;(ii)任何一方与收购事项有关已经或可能提出的索赔及诉讼均告撤销;及(iii)与收购事项有关的法院命令将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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