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红棉股份(维权)(原广州浪奇)股票索赔倒计时!已有终审胜诉判决,投资者抓紧起诉。(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3年7月5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11份,《民事裁定书》4 份,根据相关材料显示,广州中院已对涉及共计385名原告起诉广州浪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及裁定”。
由于投资者起诉的主体不同,广州中院分别判决广州浪奇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广州浪奇时任高管对广州浪奇的债务在10%至10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章祥兵律师代理的广州浪奇投资者索赔案件,还起诉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中院判决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浪奇的债务在3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红棉股份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8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红棉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买入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股票,且在2020年9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广州浪奇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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