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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财经获悉,5月12日晚间,汇金股份(维权)(300368.SZ)公告,收到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证监局对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此次汇金股份是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而被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
事实上,此前2023年7月,汇金股份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中国证监会立案。2024年3月,汇金股份就已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1524.52万元。
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方面: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考虑棋鑫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后,投资净收回的可分配资金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的约定,导致2021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82.66万元。
2023年4月,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682.66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0.04%。
未按已披露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方面:根据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会计政策,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供应链业务模块组合、智能制造业务模块及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模块组合三类。
2021年末,汇金股份子公司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客户一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63亿元,对其客户二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970.86万元。公司在未获取充分证据,且未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下,新设“数据中心项目”组合,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部按照5%的比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4月,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补提上述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841.86万元,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841.86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2.38%。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8月17日,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实施留置的《留置通知书》。2023年6月,汇金股份主动向河北证监局供述郭俊凯被留置情况,并于6月15日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披露该事项。
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对汇金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汇金股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对汇金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六条,新规则施行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在新规则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将于5月14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汇金股份”变更为“ST汇金”。公司股票于5月13日开市起停牌,5月14日开市起复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20%。
汇金股份主营业务主要分为智能制造业务、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含系统集成和数据中心)及供应链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且营收也在下滑。2024年第一季度,汇金股份实现营收6989.42万元,同比下降17.29%;归母净亏损1550.67万元,同比由盈转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627.43万元,同比亏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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