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汉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汉中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余斌(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银保部副经理),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胡晓坤(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李世梅(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杨惠君(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赵敏(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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