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东方海洋(维权)(002086)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以及投资者调解获赔先例,目前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三个月倒计时。(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海洋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投资者获赔的调解书,东方海洋第二次被证监会处罚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诉讼时效内,尚未起诉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诉讼。律师团队同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2年1月19日晚,东方海洋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东方海洋违法事实如下: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生效判决,在2018年6月25日到2020年7月31日之间买入东方海洋股票,并且在2020年7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后经过测算存在损失的,也将获得胜诉或调解获赔。(东方海洋维权入口)

  除了东方海洋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 方正电机(维权)(002196)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许峰律师代理的方正电机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2月5日晚,方正电机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方正电机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2,305.26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4,531.93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4,975.88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3,701.22元,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17.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2023年8月15日,方正电机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2018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9日到2023年6月27日之间买入方正电机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方正电机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东方海洋(002086)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三个月,方正电机(002196)索赔案持续推进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