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12日丨中伟股份(300919.SZ)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经营情况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和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发行前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明确各期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一带一路”项目对应的贷款、“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置换“一带一路”项目对应的自有资金支出、“一带一路”项目运营、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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