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涉及以下违法违规事实:1.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租赁物转让价款被挪用于土地储备领域;2.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登记;3.违规接受权属存在争议的财产作为租赁物;4.违规向不具备租赁物所有权的承租人提供融资。

  罚单显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计被罚160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资深经理、石化能源业务部资深经理、北京业务总部助理总经理的沈宏达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时任太平石化金融租赁北京业务一部总经理、公司业务三部总经理的张海玉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时任太平石化金融租赁绿色金融部、北京业务二部总经理的陈军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太平石化金租被罚160万元: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等  第1张

太平石化金租被罚160万元: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等  第2张

太平石化金租被罚160万元: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等  第3张

太平石化金租被罚160万元:租后管理严重不审慎等  第4张